一.一般規定
1.管材、管件應具有質量檢驗部門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生產廠的合格證。
2.管材存放、搬運和運輸時,應用非金屬繩捆扎,管材端頭應封堵。
3.管材、管件存放、搬運和運輸時,不得拋摔和受劇烈撞擊。
4.管材、管件存放、搬運和運輸時,不得爆曬和雨林;不得與油類、酸、堿、鹽等其他化學物質接觸。
5.管材、管件從生產到使用之間的存放期不宜超過一年。
二.材料驗收
1.接收管材、管件必須進行驗收。先驗收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和各項性能檢驗報告等有關資料。
2.驗收管材、管件時,應在同一批中抽樣,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燃氣用埋地聚乙烯管材》和《燃氣用埋地聚乙烯管件》進行規格尺寸和外觀性能檢查,必要時宜進行全面測試。
三.存放
1.管材、管件應存放在通風良好、溫度不超過40℃的庫房或簡易棚內。
2.管材應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撐物或地面上。堆放高度不宜超過1.5m,當管材捆扎成1m×1m的方捆,并且兩側加支撐保護時,堆放高度可適當提高,但不宜超過3m。管件應逐層疊放整齊,應確保不倒塌,并宜便于拿取和管理。
3.管材、管件在戶外臨時堆放時,應有遮蓋物。
4.管材存放時,應將不同直徑和不同壁厚的管材分別堆放。受條件限制不能實現時,應將較大的直徑和較大壁厚的管材放在底部,并做好標志。
四.搬運
1.管材搬運時,必須用非金屬繩吊裝。
2.管材、管件搬運時時,應小心輕放,排列整齊。不得拋摔和沿地拖拽。
3.寒冷天搬運管材、管件時,嚴禁劇烈撞擊。
五.運輸
1.車輛運輸管材時,應放置在平底車上;船運時,應放置在平坦的船艙內。運輸時,直管全長應設有支撐,盤管應疊放整齊。直管和盤管均應捆扎、固定,避免相互碰撞。堆放處不應有可能損傷管材的尖凸物。
2.管件運輸時,應按箱逐層疊放整齊,并固定牢靠。
3.管材、管件運輸途中,應有遮蓋物,避免爆曬和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