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和設備要求

1.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必須具有有效地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或設計要求。各類管材應有產品材質證明文件。各系統設備及閥門等附件以及絕熱、保溫材料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檢測報告。主要設備、器具、新材料、新設備還應附有完整的安裝、使用說明書。對于國家及地方有規定的特定設備及材料還有附有相應資質檢測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

2.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進場時應對其品種、規格、外管等進行驗收,包裝應完好,表面無劃痕及外力沖擊破損,無腐蝕,并經監理工程師核查確認。

3.各種連接管件不得有砂眼、裂紋、破損、劃傷、偏扣、亂扣、絲扣不全和角度不準等現象。

4.管道上使用沖壓彎頭時,所使用的沖壓彎頭外徑應與管道外徑相同。

5.各種閥門的外管要規矩、無損傷,閥桿不得彎曲,閥體嚴密性好。閥門安裝錢,應做強度和嚴密性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