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亞蕪湖給水管道施工中確保供水安全并力求經濟合理

       管道盡可能沿墻、梁、柱直線敷設。管路力求簡短,以減少工程量,降低造價。干管應布置在用水量大或不允許間斷供水的配水點附近,既利于供水安全,又可減少流程中不合理的流量傳輸,節省管材。

      不允許間斷供水的建筑,應從室外環狀管網不同管段,設2條或2條以上引入管,在室內將管道連成環狀或貫通狀雙向供水。若必須同側引入時,兩條引入管的間距不得小于15m,并在兩條引入管之間的室外給水管上安裝閥門。生活給水引入管與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的水平凈距不宜小于1.0m,引入管應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給水管網或閥門井、水表井。引入管的拐彎處應設支墩。當穿越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洞口,管頂上部凈空高度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小于0.1m,并充填不透水的彈性材料。

       室內給水管網宜采用枝狀布置,單向供水。不允許間斷供水的建筑和設備,應采用環狀管網或貫通枝狀雙向供水。若不可能時,應采取設置高位水箱或增加第二水源等保證安全供水的措施。

2.保護管道不受損壞

      給水埋地管道應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也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若必需穿過時,在墻體兩側可采用柔性連接或在穿墻處做成方形補償器,進行水平安裝,在管道或保溫層外表面上、下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凈空等保護措施。

3.不影響生產和建筑物的使用

      給水管道不得穿越變、配電間,電梯機房,通信機房,大中型計算機房,計算機網絡中心,有屏蔽要求的X光、CT室,檔案室,書庫,音像庫房等遇水會損壞設備和引發事故的房間。一般不宜穿越臥室、書房及貯藏間。

      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電梯井、排水溝內、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爆炸、燃燒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上面,并避免在生產設備的上方通過。

4.便于安裝維修